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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通报一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存重大疏漏,已被立案查处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江西省应急管理厅8月31日通报,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工作中,发现安全评价机构吉林省安晟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吉林安晟公司)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存在重大疏漏,没有发挥技术支撑作用,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已对其违法问题进行立案查处。

通报介绍,江西恒腾化学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江西恒腾公司)是抚州市宜黄县工业园区丰厚小区的一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,2022年6月聘请吉林安晟公司对其年产1500吨吩噻嗪(硫代二苯胺)、200吨N,N-二正丁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铜、200吨对羟基苯甲醚技术改造项目(首期)进行安全验收评价,安全评价项目负责人欧阳晃文、机构技术负责人皮国新、机构过程控制负责人杨阳。2022年11月,企业组织召开验收评审会,验收专家胡刚、朱进、任广元,宜黄县应急管理局派员参加。企业于2023年3月、5月向省应急管理厅提交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资料,省应急管理厅在许可审查时,发现安全评价报告存在重大疏漏、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,给予企业不予许可的决定,并对吉林安晟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立案查处。

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决定对吉林安晟公司作出警告,并处人民币三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;按照有关规定,将吉林安晟公司违法行为信息推送至“信用江西”。对项目负责人欧阳晃文处人民币一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。取消朱进、皮国新的省应急管理厅专家库专家资格。建议抚州市应急管理局按规定对专家胡刚、任广元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处理。对江西恒腾公司涉嫌违法违规问题将另案查处。

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指出,江西省应急管理厅专家库专家皮国新、朱进,抚州市应急管理局专家库专家胡刚、任广元,未履职尽责,技术审查把关不严。当前,该省在专家履职方面还存在其他问题,有的专家责任意识淡薄,对评审工作的严肃性认识不够深刻,评审工作中责任缺失,未能及时指出企业存在的明显隐患问题;有的专家缺乏斗争精神,不能坚持原则,存在“老好人”思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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